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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点击查看
2.1.3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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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
1)资质条件:优于或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得10分。(满分10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2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企业在建或完成过单个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建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个得5分,此项满分 10 分。(
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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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基本情况(0.0-20.0分)
(
1)资质条件:
优于或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得20分。(满分20分)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
似工程项目:无
(注:
1、采用
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起 3 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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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3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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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5分。(满分10分)
备注:提供近1个月(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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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技术负责人情况(0.0-10.0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
及以上
职称的得
10
分。(满分10分)
备注:提供近1个月(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录入“桂建云”的信息相符,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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