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车驾管等岗位警务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车驾管等岗位警务辅助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591000202502000043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 XLCZFCG-2025-1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车驾管等岗位警务辅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 9 月 26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原采购文件:
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 2023〕172号,聊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合同期内遇到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时,以补充协议方式,按照合同人数和实际增加数额,采购人予以追加。
现变更为 :
采购公告: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是否符合财库【 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 10 月 15 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 21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5年1 1 月 04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 1 月 04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
本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 2025〕140号,聊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且合同期内不再对人员工资进行追加。
更正日期: 2025年 10 月 1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请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下载最新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地 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 99 号
联系方式:安主任 0635-6100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号
联系方式: 16606356331、16606356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丽、刘俊青
电 话: 16606356331、16606356365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