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子坑临时堆土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时间 2025-10-1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广东省・工程建筑 能源化工 建材装饰 弱电安防 冶金矿产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509-441625-16-01-761838

投资项目名称

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子坑临时堆土场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子坑临时堆土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子坑临时堆土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子坑临时堆土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 5 . 10.10

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规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

综合得分

排名

1

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东核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94.21

1

2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8.93

2

3

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85.99

3

 

第一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核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0.798%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并将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完成整个项目概、预算编制并报相关部门批复。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松

资质资格

地质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中核高资证字 12013167号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响应( 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响应( 详见投标文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7.535%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并将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完成整个项目概、预算编制并报相关部门批复。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高超

资质资格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20240001050230027417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响应( 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响应( 详见投标文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7.112%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并将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完成整个项目概、预算编制并报相关部门批复。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龙

资质资格

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2024004011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响应( 详见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响应( 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东源县筑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东源县行政大道工人文化宫五楼 508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2-888201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62-8833626

联系地址

东源县城新河大道

公示开始时间

202 5 10 11

公示结束日期

202 5 10 13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停止招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东源县筑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2-8882019

 

代理机构: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188096

 

东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廖生

联系电话: 0762-833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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