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1资源江水寨至龙胜交界处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S301资源江水寨至龙胜交界处路面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395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 项 目 S301资源江水寨至龙胜交界处路面改造工程 已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 S301 资源江水寨至龙胜交界处路面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 2025】6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 S301 资源江水寨至龙胜交界处路面改造工程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 (桂交行审【 2025】34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 公路 发展 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 公路 发展 中心,招标代 理机构为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招 标 文件已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概况
:
S301资源江水寨至龙胜交界处路面改造工程
位于桂林市
资源
县境内,拟建项目设计起点位于
桂林市资源县
河口瑶族乡江水寨,
起点桩号为
S301线
K
234
+
000
,终点位于
资源县
至龙胜县交界处,终点桩号为
S301线
K
244
+
838
,路线全长
10.838
公里
。
2.2技术标准:
2.2.1技术等级:二级公路
2.2.2路基宽度:
8.5
m。
2.2.3设计速度:
4
0km/h
。
2.3计划工
期:
60
日历天,计划于
2025
年
11
月
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关键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
2.4招标范围: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等。(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
1153.4585万
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如下列表所示:
|
标段
|
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改造内容
|
主要工程量
|
|
№1
|
S301线
K
234
+
000-
K
244
+
838
|
10.838
|
1、
路面改造:旧沥青混凝土路面
+1.5cm同步沥青碎石封层+5cmARAC-16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
2、
相应完善沿线交安工程、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等
|
现浇
C20混凝土边沟(新建):1036.5m3。现浇C20混凝土边沟(加高):318.565m3。边坡挂钢筋网锚固喷砼:4348.1m2。5cm厚ARAC-16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78147.06m2。1.5cm厚石油沥青同步碎石封层:78147.06m2。旧路面病害处理:6840m2。新建波形钢板护栏:5281m。波形钢板护栏(利用旧板):1934m。标志牌:85块。路面标线:5124.5m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资
质
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同时具备
有效的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
有效的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
有效
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
如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交通
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则无需分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3.2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1)
投标人在最近
3年中(指202
2
年~
202
4
年)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
1。
(
2)
投标人
202
4
年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
/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 90%。
(注: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资产负债率(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3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方满足均认可):
具有在最近
5年中
(项目交工验收日期在
2020年
9
月
1日之后),
按单个合同段
成功完成过
长度不小于
9
公里
二
级或以上
等级
公
路工程(
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
)施工
(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
或累计成功完成过长度不小于
18
公里
二级公路
或以上
等级
公路
工程
(
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
)施工
(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
①
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
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通过
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③必须
提供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模块(
https://hwdms.mot.gov.cn:6060/hmeq/portal/company)
查询到的企业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除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
,
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和合法分包业主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④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
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
分包业绩除满足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
提供合法分包
的业主
证明材料
。
⑤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若在评标阶段通过查询发现投标人存在前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交通
运输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类人员”B类证书)
;
(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3)
在最近
5年内
(项目交工验收日期在
2020年
9
月
1日之后),
至少担任完成过
长度不小于
9
公里
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
公路工程
(
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
)
施工
(
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
的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或累计担任完成过不小于
18
公里
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
公路工程
(
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
)
施工
(
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
的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5.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
1)具有路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2)在最近5年内(项目交工验收日期在2020
年
9
月
1日之后),
至少担任完成过
不小于
9
公里
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
公路工程
(
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
)
施工
(
项
目
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
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或累计担任完成过不小于
18
公里
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
工程
(
新建、改扩建工程或养护工程均可
)
施工
(项
目
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
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
1.
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
、
交通运输工程
等专业均可
。
2.
项目经理或总工
有在建项目任职的,
投标人
应提供随时撤离承诺
书。)
3.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专职安全员
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7
信用评价等级属
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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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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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 00:00 时至2025年10月13日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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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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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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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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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二路7号
|
地址:
|
桂林市秀峰区秀峰街道莲花路4号荣和.林溪府1栋2-9、10-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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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41000
|
邮编:
|
541001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池工
|
|
电话:
|
0773-3865095
|
电话:
|
0773-3638350
|
|
传真:
|
0773-3833521
|
传真:
|
0773-3638350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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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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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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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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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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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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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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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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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服务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
|
交易服务电话:
|
0771-8600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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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行政监督地址:
|
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
|
行政监督电话:
|
0771-2115750
|
2025年09月30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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