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韧性城市提升工程(管网部分)施工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安市韧性城市提升工程(管网部分)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韧性城市提升工程(管网部分)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投〔2024〕140 号、南发改投〔2025〕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市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1)新建 DN600-DN2200 雨水管道约10.09 公里,雨水箱涵约2.09千米;(2)对约 6 千米的现状雨水管道/箱涵进行清淤排查,并对存在病害的管道进行修复;(3)对现状4座排涝水泵进行设备更新;(4)布设在线监测实施100套;(5)配备移动排水设备:完善应急设备储备库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1)新建 DN600-DN2200 雨水管道约10.09 公里,雨水箱涵约2.09千米;(2)对约 6 千米的现状雨水管道/箱涵进行清淤排查,并对存在病害的管道进行修复;(3)对现状4座排涝水泵进行设备更新;(4)布设在线监测实施100套;(5)配备移动排水设备:完善应急设备储备库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主要监理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15721.4519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下浮 40%(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暂定为191.1666 万元 ,投标函投标报价填报金额为191.1666 万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服务费不予计取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0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75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_________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_________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给水排水工程 ,等级为 二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给水排水工程 ,等级为 二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04日08时30分 至 2025年09月29日08时3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0元人民币(下同)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2 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 号),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按格式规定签章后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即可。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fw.fj.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310号 邮编: 362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86395466 传真: /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412079728@qq.com
电话: 0591-87600347 传真: 0591-87600347
联系人: 廖先生、李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联系电话: 0595-86390739、0595-863907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