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红寺堡北站深井大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红寺堡北站深井大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LHYCFJGYDHSBBZSJDX
1. 招标条件
根据《兰州局集团公司零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兰铁计统〔2024〕37号)、《关于银川车站中宁东站购置安装单向门等10个项目预计划通知单》(计建预〔2025〕5号)、《概(预)算审批单》(概审(合资大修)【2025】37号)要求批复该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红寺堡北站深井大修项目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技改大修,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房建公寓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银川房建公寓段红寺堡北站深井大修
2.工程地点:红寺堡北站
3.工程规模:红寺堡北站深井大修项目主要对红寺堡北站既有故障深井潜水泵及电缆进行更换,升级远程控制系统,空压机配合洗井机清洗深井,同步新建2座闸阀井,铺设DN65PE管100.8m,清洗生活水池,安装5组摄像头、2套遥测水位尺等项目
4.建设工期:3个月
5. 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根据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该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法律效应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 根据《关于修订〈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5. 投标人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被解除合同。
6.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安全事故,或不曾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7. 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8.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16时至 2025 年10月4日16时,在15109310263@163.com邮箱进行报名,(备注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报名材料为投标报名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在了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同时提供标书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注:(标书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付款时备注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点击查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09时至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40号印务所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http://cg.95306.cn/ )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州北街中段108号
联系人: 孙壮壮
电话: 0951-392360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208室
联系人:罗工
电话: 0931-4927130
电子邮件: 15109310263@163.com
点击查看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 0931-4926168 、路电 071-26168
8. 异议受理方式
8.1 异议受理:
电话: 0931-4928020 邮箱: ljgs291776015@163.com 点击查看
8.2 异议受理须知:
8.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 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提出人 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 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 异议人 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