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大塘镇实施单元)项目监理更正文件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46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460,109.6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曲江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大塘镇实施单元 ) 项目监理招标已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现对招标文件及公告进行补充,并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 对招标文件 “第三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补充如下内容: 5.1.8 监理渎职事件违约 5.1.8.1 监理渎职事件违约的认定 : 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职责,滥用监理职权,或与其他人故意串通,行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无论是否造成损失一经发现并认定为监理渎职违约,并由委托人管理人员在 “ 监理行为记录档案 ” 作记录。 5.1.8.2 监理渎职事件违约的责任承担 (1) 监理人发生监理渎职违约一次,承担非常严重违约责任一次,扣除监理人违约金 500 元。 (2)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至解除合同。 (3) 如监理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或工程损失的,监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 如监理人违背了以下 7 款的任何情况,视为非常严重的违约,委托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且不做费用补偿,且对已完成的监理服务,不再支付监理费用,并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1) 禁止向委托人及承包人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变相推销 : 2) 禁止与承包人串通,对不合格材料、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 : 3) 禁止与承包人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 ; 4) 禁止与承包人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 , 获取不正当收益。 5) 禁止接受承包人的请吃送礼或变相受礼 ; 6) 禁止向承包人介绍分包或推销材料、设备等 ; 7) 禁止故意刁难承包人以谋取私利,损害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三、 现对本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时间节点作如下顺延:
本补充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及延期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及延期公告为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韶关市曲江区新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睿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8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