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施工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龙发改审 [2024]10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市、区两级财政统筹 , 招 标 人 为 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 1 号(原龙文分局规划红线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 28068 ㎡,计容面积15878㎡;地上主楼建筑九层,建筑高度44.40m;地下二层,建筑面积121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8037.12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装修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管理、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本项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1514.2504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 3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按监理费费率 1.49% 计取,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监理服务费按实结算,实际监理服务费以经结算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监理服务费费率 1.49% 计算得出。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费率中,不再另行计取。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暂按人民币 171.548 万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57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②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 2017 〕 241 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 )中与投标人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 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29 00:00:00 至 2025-09-25 09:30:00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电子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5 年 9 月 25 日 09:30:00 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 )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 151-22号东裕花园1幢 ,邮编: 363005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6-2105929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万豪国际 4栋1802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hcbygczxzz2017@126.com
电话: 0596-2943413 ,传真: /
联系人: 小赖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 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 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 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