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4号建行综合楼2幢102号房产挂牌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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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 4 号建行综合楼 2 幢 102 号房产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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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202508HN2152-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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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 5 年 9 月 26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 5 年 10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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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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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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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挂牌价格( 万 元) |
保证金(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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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 4号建行综合楼2幢102号房产挂牌转让 |
222.76 |
170.8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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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编号 |
临房权证临城字第 LC02486号 |
证载用途 |
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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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1 、转让标的位于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 4 号,临高支行原离行式自助银行用房,证载设计用途为金融,建筑面积为 222.76 ㎡,共有宗地面积 959.97 ㎡。 2、 标的房产作为商业用房,户型结构为三间大开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3、转让标的所在小区为建设银行宿舍,平面布局比较合理,功能分区基本明确,适用性较好, 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生活及公共配套设施亦较完善,周围建筑较为 密集 ,区域范围内有商业广场、超市、银行等商业配套,区域内道路通达度较好,交通相对便利。 4 、资产详情见 《房地产估价报告》 ,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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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 标的资产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以下风险的前提下自行决策: ① 房屋 所有 权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高支行,现由转让方集中处置,成交后由房屋所有权人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② 标的只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证及对应的分摊土地权属证明。标的所在办公楼土地来源为政府拆迁补偿,无法确定土地性质是否为出让地及用途,由于综合办公楼建造已久,报建资料规划许可等资料已遗失。 ③ 2022年8月初临高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临高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将对规划范围内的老旧小区进行统一规划,同时也暂停办理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办理土地登记手续,转让标的也归在该范围里面。根据方案执行,政府于2022年12月对标的所在大楼立面、防水、供水供电、排水等进行了改造,于2023年5月完工。 2、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方须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意向方一旦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 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已完全了解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披露的信息),并完全接受和按现状接收房产,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屋。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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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万 元) |
1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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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 5 年 4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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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东来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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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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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901242509E 注册地:海口市龙华路 8号建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尹国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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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决策文件 |
中共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5年第2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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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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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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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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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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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需缴纳50万元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产权人协助。因标的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分割、未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划拨用地及受政策限制等),故全部土地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价差等相关税、费,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滞纳金等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除前述情形外,办理转移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按《房产交易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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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转让方应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 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开始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书文件、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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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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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保证金(详见上表)必须在公告期内交纳到如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 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年 10 月 15 日 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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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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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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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
、
时间:公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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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 10 月 15 日 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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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
2025年
10
月
15
日
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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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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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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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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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 5 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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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 4号建行综合楼2幢102号房产挂牌转让 |
9 月 26日 9:00 |
10 月 16 日 9: 0 0 |
1000 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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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1、 《产权受让申请表》 2、 《网络竞价须知》 3、《 房产交易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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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0898-66558030 陈先生 0898-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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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1 、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1 号华夏银行大厦 18 楼 2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 18 号窗口 3 、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 A3 栋 8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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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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