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956号】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口腔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时间 2025-09-2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河南省・医疗卫生 机械设备 办公文教 建材装饰 园林景观

  【平公资采2025956号】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口腔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口腔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10 21 9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M-2025-0012      

2、项目名称: 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口腔综合治疗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700800.00

最高限价: 700800.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2

【平公资采 2025956号】-2

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   

149800.00

149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口腔综合治疗椅一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内容。

5.2、质量要求:合格;

5.3、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1 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须提供的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承诺函)。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 9 28 日至 2025年 10 20 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 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售价: 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 10 21 9 00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平顶山市)

五、 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 2025年 10 21 9 00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平顶山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6、监督单位: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104004168454378  

话: 0375- 7665016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园北街9号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方式: 0375-766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河南正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 26号国奥大厦17楼

联系人 : 王先生       

联系方式 :18339220192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