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

项目时间 2025-09-2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福建省・工程建筑 水电燃气 农林牧渔 能源化工 电力电子
文件编号 E3509210902100079019001Z02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23 09:00: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5,582,45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开标时间 2025-09-23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异议不予受理告知书

异议人

福建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宝明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137****1789

异议人地址

福建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西内环路 168号悦府1幢107室

异议时间

异议书收到时间:

2025年9月24日

招标项目名称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9210902100079019

审查
存在
问题

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但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属于《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8条款10.1.1(3)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不予
受理
规定

根据《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七都溪渡头堰坝防渗加固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8条款10.1.1(3)条  (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处理意见

不予受理


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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