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洪溪治理区)(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5-09-23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福建省・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电力电子 原材料 环境保护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洪溪治理区) 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晋发改审〔2025〕5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洪溪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为804.231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环境整治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系晋江市龙湖镇洪溪-新街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洪溪治理区)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804.231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坡面清理、场地整理、浆砌挡土墙、修建排水沟、修建沉淀池、回填种植土(二类土)、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栏、绿化、植被养护、监测工程等,对损毁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为804.231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04231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苗木养护期为3年(1年成活养护,2年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本公告第3.2条修改为“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23日08时00分 2025年09月28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6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10月16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新大街北路323号 ,邮编: 362241

电子邮箱: /

电 话: 15659715895 ,传真: /

联 系 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辅路1110号盛荣广场3#楼10层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381646907@qq.com

电 话: 18359804031 ,传真: /

联 系 人: 周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晋江市迎宾路27号

联系电话: 0595-856815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

联系电话: 0595-85622780/85623151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