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仙南组团职业产教融合基地-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 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闽发改备[2023]H07027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浦城县仙阳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及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教学综合楼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38419.47平方米,项目内容包括教学楼、文体楼、图书馆综合楼、实训楼、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浦城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二期新扩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43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多功能楼、培训楼、食堂、学员宿舍楼、学生 宿舍楼、风雨操场、地下室、连廊、门卫等配套设施。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且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247706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如有)应符合《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4〕6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要求中标人争创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3 21:00:00 至 2025-09-28 23:59:59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B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根据南建规[2025]1号文,采用“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10-15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ggzyfw.fujian.gov.cn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浦城县南浦镇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9-6028217 ,传真: /
联系人: 卜艳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723室v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8366561,28309073,38872069 ,传真: /
联系人: 陈诗琪、陈海楠、张孔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 0599-2846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