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新兴镇2025年曲港高速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 | 青县新兴镇2025年曲港高速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 ||||||||||||||||||||||||||||||||||||||||||||||
|---|---|---|---|---|---|---|---|---|---|---|---|---|---|---|---|---|---|---|---|---|---|---|---|---|---|---|---|---|---|---|---|---|---|---|---|---|---|---|---|---|---|---|---|---|---|---|---|
| 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74487001 | ||||||||||||||||||||||||||||||||||||||||||||||
| 招标公告名称: | 青县新兴镇2025年曲港高速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74487001G01 | ||||||||||||||||||||||||||||||||||||||||||||||
| 原公告内容: | |||||||||||||||||||||||||||||||||||||||||||||||
|
青县新兴镇2025年曲港高速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县新兴镇2025年曲港高速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青县新兴镇2025年曲港高速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2.1.2 建设地点:青县新兴镇2.1.3 建设规模和内容:曲港高速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其中包含: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0001.1平方米,安装路缘石3158米,铺设面包砖9165.17平方米,修建混凝土路面17991.34平方米,修建排水2076.17米,垒砌宅基围墙320米等;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采用“双盲”评审; 2.1.5 计划工期:50日历天;2.1.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9 09:00 至 2025-09-24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09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按中标价格支付。7.2.付费主体: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苑慧怡 地 址:沧州市京贵中心3号楼1306室 电 话: 19932225662 招 标 人:青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县新兴镇 联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树利 电 话:1551172454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曲港高速公路工程青县段建设协调指挥部 电话: 0317-4021649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
|||||||||||||||||||||||||||||||||||||||||||||||
| 变更公告内容: | |||||||||||||||||||||||||||||||||||||||||||||||
|
青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 青县新兴镇 2025年曲港高速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5年9月19日 更正公告日期: 2025年9月23日 2、原公告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 更正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10月09 日 14 时 0 0分,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3、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近 2年(2023年度-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更正为: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 4、 原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第 20页, 符合性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更正为: 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