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医院窗帘及医用隔帘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5-09-22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上海市・医疗卫生 轻工纺织 水泵阀门 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医院窗帘及医用隔帘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6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000250819129568-06266453

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医院窗帘及医用隔帘

预算编号:  0625-000172514, 0625-K00004222, 0625-K00004221  

预算金额(元):  1568000元 国库资金:1568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5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医院窗帘及医用隔帘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156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产品颜色需为医院统一浅色系(如浅蓝、浅灰、米白),无明显色差,色牢度(耐洗、耐摩擦)≥4级,避免视觉刺激,支持按医院需求定制科室LOGO。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测,15个工作日内提供详细安装方案,经医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4日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

方式:  潜在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 cn)以线上远程形式开标,不再进行现场开标。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的相关操作要求,在开标时间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投标人须保证为获取招标文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4.《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投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可以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华新路619号

联系方式: 021-56628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系方式: 021-32557735、32557738,电子邮箱:zzh@shbid.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子豪、孙瑞强

电 话: 021-32557735、32557738,电子邮箱:zzh@shbid.com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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