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二期)—高中部分艺体楼、操场组合空间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通知(三)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二期)— 高中部分艺体楼、操场组合空间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第九中学城东校区(二期)— 高中部分艺体楼、操场组合空间及室外附属设施项目 已由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泉丰发改审【2024】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第九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商区财政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泉州市第九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建安造价为128263915元;项目用地面积39731m2,总建筑面积:25968.52m2,其中4#艺体楼总建筑面积9010.33m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地上6层,地上建筑面积:7053.16m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建筑高度为23.6m,单跨最大跨度9.6m;地下2层,建筑面积:1957.17m2 ;操场以下组合空间(食堂)、操场以下组合空间(报告厅、体育馆、配套服务),总建筑面积:16958.19m2,地上建筑面积:6287.45m2,地下建筑面积:10670.74m2,食堂建筑高度4.8m,报告厅建筑高度11.2m,体育馆建筑高度10.3m,配套服务建筑高度4.4m,单跨最大跨度39.4m。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以及施工、安装、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2826.3915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收费的7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594632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47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_________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_________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17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23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fw.fj.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第九中学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中段102号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22552569 传真: /
联系人: 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146号成洲工业区7号楼311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329956215@qq.com
电话: 0595-22795666 传真: /
联系人: 小许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