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蓝溪大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的编号为
安建招字
[202
5
]
058
号
的
安溪县蓝溪大桥改建工程
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审
[2024]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勘察、
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安溪县蓝溪大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安溪县凤城镇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安溪县凤城镇,为安溪县蓝溪大桥改建工程,
拆除蓝溪大桥旧桥,并于原址新建桥梁横跨蓝溪,连接河滨西路和光德河滨路。
路线总长约
780米,
桥梁约
560米,单跨大于40米,
双向六车道高架桥,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等
。建设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
桥梁
工程、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电力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12985.7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
10
000
万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项目地质勘查和施工图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
2.5.2内容: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取样、试验、测试、工程测量等勘察作业;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电力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
等设计
。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
1)设计资质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
工
程设计市政
(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
)
专业
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
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
①
工程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②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士工程)甲级资质
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③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士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备注:依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两
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具备
桥梁相关
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桥梁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等专业。
3.4
投标人及其拟
派出
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完成设计并通过审查的单项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在
5000万
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
设计内容须
包含
城市桥梁(
大型
)工程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
5
年
0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执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免收
无失信记录企业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7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5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2#二层)
;
7.2.
本项目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
7.3.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000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61.5184
万元
,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
。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号楼
,邮编:
362400
;
电话:
15160300058
,传真:
/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兴街
1466号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301室
,邮编:
362000
;
电话:
13505020567
,传真:
0595-22117583
联系人:
程云清、林奕田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楼六层
联系电话:
0595-232320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2#二层
联系电话:
0595-6886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