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垵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纬二路(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5-09-1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福建省・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园林景观 交通运输 农林牧渔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莲垵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纬二路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备[2025]C000009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建安投资约7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纬二路西起府东路,东至丰海路,路线设计全长为792.017m,道路红线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车道规模为双向4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信工程、涵洞工程、支护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通信、照明)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造价为5017.2325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工程造价为5017.2325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017232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整个项目需达到泉州市建设工程“刺桐杯”奖(市优质工程)质量等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16日08时00分 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2层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 0595-28028803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19959986530、19959986536、0595-28161888 ,传真: /

联 系 人: 魏珊珊、庄浩烽、陈文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泉州市行政中心 A 栋 6、7 层

联系电话: 0595-22178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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