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公告(01).pdf
项目时间
2025-09-1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省・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智能通讯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阳山产业园区(增城阳山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答疑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 阳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委托,对 清远阳山产业园区(增城阳山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1):招文中工程名称为“清远阳山产业园区(增城阳山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为“广东省阳山县产业园(增城阳山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制作投标清单时投标清单的工程名称应以哪个名称为准? 答: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为“广东省阳山县产业园(增城阳山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与招标文件载明的“清远阳山产业园区(增城阳山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为同一项目,其招标主体和建设内容完全一致。投标人在制作工程量清单时可采用原有工程量清单名称,也可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名称。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阳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9月1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