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全流程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5-09-11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甘肃省・交通运输 工程建筑 智能通讯 水电燃气 农林牧渔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G30 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全流程管理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 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630-056221-0

招标编号: HJGS202532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30 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己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G30 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 2025 23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肃清泉驿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全流程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技术标准:既有 G30 连霍高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服务区新建匝道为单向单车道,其设计速度为 4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为 9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1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 B01-2014) 规定执行。

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玉门市清泉乡 G30 连霍高速 K2470+250 处,利用现有的 G30 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进行改造扩建为服务区。原有停车区南北区总占地 22.3 亩,本次改造后总占地 174.09 亩,其中场区占地 132.3 亩,匝道及防排水占地 41.79 亩。本次新增征地共 151.79 亩,其中场区新增征地 110 亩,匝道及防排水新增征地 41.79 亩。

原有停车区北区占地 13.96 亩,本次改造后总占地 78.06 亩,其中场区占地 58.68 亩,匝道及防排水占地 19.38 亩。本次新增征地 64.1 亩,其中场区新增征地 44.72 亩,匝道及防排水新增征地 19.38 亩。

原有停车区南区占地 8.34 亩,本次改造后总占地 96.03 亩,其中场区占地 73.62 亩,匝道及防排水占地 22.41 亩。本次新增征地 87.69 亩,其中场区新增征地 65.28 亩,匝道及防排水新增征地 22.41

根据服务区布设方案,对原停车区内建筑物进行拆除重建,整体规划,南北两侧分别新建综合楼,并配套建设加油加气站、充电桩、设备用房、汽修间、消防水池、污水处理间、 监控等设施各一处。南北区各新建综合楼 4192.6 平方米,总建筑面 9608.4平方米。 新建匝道 2150.311 米,同时对既有 G30 连霍高速两侧拼宽小桥 8 /1 座,拆除新建天桥 1 座,拼宽涵洞 3 道,拼宽通道涵 2 道。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19970.4351 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本次招标 共划分 1 个标段, JSZX-1 标段。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JSZX-1

本次招标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用地预选 、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勘测定界、规划指标论证、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水土保持方案 含检测及验收 、草地征占用手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地质勘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服务 等。

2.3  服务 及主要时间节点 要求

服务期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内完成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JSZX-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2 业绩 要求


标段

业绩 最低要求

JSZX-1

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 8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 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前期专项报告编制服务。


3.1. 3 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主要人员 最低要求

JSZX-1

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 1 类似项目 前期专项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


3.1. 4 信誉要求


标段

信誉 最低要求

JSZX-1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其资格是否符合本招标公告的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 CA )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 )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 24 小时, n 5 )。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5 - 9 - 11   18:00 202 5 - 9 - 16   18: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 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 0931-4267890 ,技术支持电话: 0931-4267890

4.6  其他补充内容: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 10 - 11   10 : 00

5.4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网址:(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5.5“ G30 连霍高速公路清泉停车区改造提升“绿色清泉”主题服务区项目全流程管理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 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并按照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 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 202 5 - 10 - 11 10 : 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

5.6 其他补充内容: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http://jtys.gansu.gov.cn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 2021 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人:甘肃清泉驿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街道广场路10

人:曹女士

    话: 0931-810329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 1816

人:龚建斌  张相红

    话: 0931-8187316  181********1007   181********1739

    真:010-84896937

    箱: 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 号交通综合大厦

     话:0931-848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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