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桥梁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5-09-1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甘肃省・交通运输 工程建筑 水电燃气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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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908-057409-9

招标编号: TTGS0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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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47 线通渭至秦安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的一条国道干线公路,是《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是国家规划的高速公路关键部分,连接多条国家级和省级道路,是天水与定西间的快速通道。已由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G247 线通渭 至秦安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甘交许可〔 2025 8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天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跨葫芦河及其支流桥梁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通渭东枢纽,与 S35 景礼高速定西段互通,经碧玉镇、王铺镇、郭嘉镇、叶堡镇、西川镇,止于秦安县兴国镇吴川村附近。主线全长约 74.783 公里,其中四联村至通渭东枢纽为二级公路连接线 5.8 公里,连接 G247 线会宁至通渭段,和本项目主线一级路段共同贯通 G247 景泰至昭通公路通渭至秦安段;与 S35 通渭东互通及主线共线段长度 3.7 公里;一级公路主线长度 64.025 公里;终点二级公路主线长度 1.258 公里。平绵高速连接线长度 4.168 公里。

主线设置桥梁 9372.79 /34 座,其中特大桥 2123.75 /2 座、大桥 6554.04 /21 座,中小桥 695 /11 座;隧道 9126.5 /6 座,其中特长隧道 4798 /1 座,长隧道 2289 /1 座,中短隧道 2039.5 /4 座,桥隧比 24.74 。设涵洞 122 道、通道 60 道,天桥 23 座。设置枢纽互通 3 处(通渭东枢纽、新阳枢纽、候滩枢纽)、一般互通 4 处(碧玉、王铺、郭嘉、叶堡)、主线收费站 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服务区 2 处( 1 处旧改)、管理监控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1 处、隧道管理站 1 处、路政交警用房 1 处(旧改)。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

本项目主线新建段( K9+500 K73+700 )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 / 小时,除秦安县城段外路基宽度 25.5 米;利用旧路段( K0+000 K9+500 K73+700 K74+958.793 )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12 米;秦安县城段( K63+230.5 K71+000 )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 / 小时,该路段穿越城镇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设施,路基宽度 36 米;平绵高速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 2014 )规定执行

G247 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且部分桥梁位于秦安水文站上下游二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桥梁名称

涉及河流名称

跨河形式

距水文站距离

1

L K 56+509叶堡特 大桥

葫芦河

跨河

上游 11.0Km

 

2

Z K 60+884.3秦安1号大桥

葫芦河

顺河

上游 2.9Km

 

3

Z K 62+585.1秦安3号大桥

葫芦河

顺河

上游 1.27Km

 

4

LY K53+ 499.5新阳1号 大桥

显清河

跨河

上游 12.0Km

 

5

K 66+315川口中桥

小支沟

跨河

下游 3.16Km

 

6

K 64+534西小河 大桥

西小河

跨河

下游 1.64Km

 

7

K 69+140.5兴国 大桥

葫芦河

跨河

下游 5.65Km

 

8

K 71+318.2郑川 大桥

葫芦河

跨河

下游 8.44Km

 

9

Z K 72+195邢湾大桥

葫芦河

顺河

下游 9.1K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次招标 共划分 1 个标段, TQSW-1 标段,招标范围为 G247 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桥梁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TQSW-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等要求和规定, 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G247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且部分桥梁位于秦安水文站上游二十公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桥梁工程进行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完成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的编制、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全过程服务;

2)根据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补救措施。

3)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及满足项目报批要求;

4)项目竣工前,若路线方案发生变更时,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按实际工作量核算;

5)后续配合服务: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的其他工作和后续配合服务。

2.3 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投标人完成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报告编制,配合招标人取得批复,并完成后续服务工作之日止。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TQSW-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2 业绩 要求


标段

业绩 最低要求

TQSW-1

投标人近五年(自 2020 8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的分析评价业绩


 

3.1. 3 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主要人员 最低要求

TQSW-1

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 1 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的分析评价 1 建设工程 影响水文站补救措施实施类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 须提供 合同 协议书 或中标通知书 或业主证明 的彩色 扫描件,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1. 4 信誉要求


标段

信誉 最低要求

TQSW-1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其资格是否符合本招标公告的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 CA )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 )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 24 小时, n 5 )。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 5 - 9 - 10   18:00 202 5 - 9 - 15   18: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 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 0931-4267890 ,技术支持电话: 0931-4267890

4.6  其他补充内容: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 10 - 10   11 : 00

5.4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网址:(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5.5“ G247 线通渭至秦安段跨葫芦河及其支流桥梁工程影响水文站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及补救措施实施技术服务 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skipLogin 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 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并按照 网上开评标系统(通用类)系统使用帮助 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 202 5 - 10 - 10 11 : 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

5.6 其他补充内容: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

http://jtys.gansu.gov.cn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点击查看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 2021 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9.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人:甘肃天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道北街道区府路 533 号道北综合商务楼 16 1602

人:王先生

    话: 199********923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南关十字亚欧国际写字楼 1816

人:张相红

    话: 0931-8187316   181********1739

    真:010-84896937

    箱: 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址: 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 213 号交通综合大厦

     话: 0931-8485119

 

202 5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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