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综合实践教育营地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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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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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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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南安市综合实践教育营地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
[2025]C06049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文体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文体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项目备案
,项目
总
投资金额
240102500
元,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
投资
+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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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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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建设地点:
南安市梅山镇新兰村、灯光村
;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159.9885
亩,总建筑面积为
24000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宿舍楼、综合楼、风雨操场及附属配套用房,并建设农耕教育、生态教育、户外活动体验区等基础配套设施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
2
)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
投资
+
运营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项目的
投资、
建设(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
总承包任务,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
1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过程指导和配合服务、配合办理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范围为项目改造范围之内,设计时应考虑到与本项目的供水、供电、污水、雨水、网络(通信)、监控、消防等与本项目的互联互通连接与衔接,必须满足项目整体的全部使用功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室内装饰、室内软装、建筑装饰)相关配套工程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综合管线、强弱电(包含变配电工程)、节能、人防及其他专项工程设计(含门窗、幕墙、钢结构、抗震支架等)等;
②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
(
2
)施工范围: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对主体结构进行加固改造(若有))、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智能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工程等专业的施工。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
(
3
)采购范围: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本项目采购范围不包含由运营负责单位投资的采购项目,本项目招标公告随附
概算文件
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
4
)投融资范围:
由招标人和中标人(若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负责与承担参股出资任务并招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的单位,亦称参股出资单位)
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项目合同;
(
5
)项目运营:由中标人(若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具体相关要求详见项目合同;
(
6
)其他: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总承包单位负责协助
招标人
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
,具体要求以招标人届时书面要求为准
;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44788758
元,计算方法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项目合作期限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
2
年(
自《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试运营期
12
个月
(自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第
1
年后该自然日的前一日止,该日期包含了本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合格至运营开业所需所有装修装饰工程的全部时间),运营期限为
5
年(
自
试运营期结束次日起至第
5
年后该自然日的前一日止,不含试运营期),股权回购期
3
年(
自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至第
3
年后该自然日的前一日止)。建设期延长
/
缩短,项目合作期保持不变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
在招标人下达书面通知后
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报招标人委托审图机构审查;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并送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下同)审核
;
2.6
标段划分(如有):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
2.7
质量要求:
(
1
)项目投融资须满足
本
项目
的资金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随附相关合同;
(
2
)
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
;
(
3
)
施工质量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4
)
采购及安装质量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
(
5
)
项目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随附相关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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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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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
工程设计任务
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
(2)
施工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
工程施工任务
的成员须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
(3)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
。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应是工程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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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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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负责
工程施工任务
的
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数量要求:
/
;
“
类似工程业绩
”
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第
10
项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类似工程业绩
”
数量要求:
/
;
“
类似工程业绩
”
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第
10
项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①
联合体各成员主要任务为
参股出资、
工程施工、工程设计、运营管理,承担参股出资的联合体成员须与招标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
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
子
)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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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C
类
。
4.3
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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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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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09
月
08
日
08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
上公布的
“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
”
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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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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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
202
5
年
10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
¥800,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
人
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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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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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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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履约担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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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履约担保金额:
详见项目合同
8.2
履约担保形式:
详见项目合同
8.3
履约担保期限:
详见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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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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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和
ggzyfw.fj.gov.cn
)、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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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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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南安市文体旅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南安市
美林街道
洋美南安文体旅局
8
楼
,
|
邮编:
362300
|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
0595-86009088
,
|
传真:
/
|
|
联
系
人:
黄工
|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先进国际中心
2001
室
,
|
邮编:
362000
|
|
电子邮箱:
fjzbzxb@126.com
|
|
|
电
话:
0591-28059632
、
18905054017
,
|
传真:
/
|
|
联
系
人:
郑工、黄工
|
|
|
|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
|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
|
|
|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
址:
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
41
号
|
|
|
联系电话:
0595-68900557
、
68900556
|
|
|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地
址:
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
|
|
联系电话:
0595-863689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