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瑞大道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时间 2025-09-0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广东・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园林景观 环境保护 农林牧渔
投资项目代码 2502-440981-04-01-110224
投资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瑞大道新建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瑞大道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瑞大道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示名称 茂名高州产业园区南区金瑞大道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09-02 09:30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报告。定标候选人名称票决得分得分排名(主)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远交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51(主)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12(主)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83(主)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正道设计有限公司174(主)豫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145
中标候选人一 (主)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成)中远交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下浮率6.00%,建安费下浮率4.58%,投标报价73720241.70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30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王国柱 资质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7201849866
业绩 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雨污分流改造工程EPC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4577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66831/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A151015027/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A251015024
业绩情况 1.增城西站物流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2.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六标段);3.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六标段);4.增城区永宁街宁西片区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二 (主)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佳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下浮率5.45%,建安费下浮率4.25%,投标报价73977823.64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30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高霞 资质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5201636113
业绩 台湾园北区五路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44126836/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A14600144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A246001448
业绩情况 1.海南未来产业园周边规划路项目;2. 江东国际社区周边配套路网项目;3. 中恒?龙湖春天;4. 街口街青云路老旧小区(二期)微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三 (主)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下浮率5.20%,建安费下浮率4.47%,投标报价73813308.59元
质量承诺 合格 工期(交货期) 300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陆前耿 资质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桂1452017201809413
业绩 1.南玉高铁横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高铁大道工程三标段;2. 象山工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供水工程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506710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A144002919/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A244002916
业绩情况 1.潮州市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底化全覆盖项目一期湘桥区段项目(凤新街道片)工程设计;2. 顺德临港经济区村改项目BC区路网建设工程设计;3. “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启动区项目—民乐A片区、B片区配套路网;4. 仙葫大道(蓉茉大道以东)、五合大道污水管工程;5. 上林县2015年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皇周片区新农村建设项目路网工程)
异议受理部门 高州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高州市金山开发区(高州市金山经济开发试验区办公大楼六楼)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668-669837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68-6666999
联系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文明路3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9-06 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9-11 0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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