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红莲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鄂州市红莲湖新区棚户区三期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时间 2025-09-02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湖北・园林景观 能源化工 机械设备 政府采购 工程建筑

鄂州市红莲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鄂州市红莲湖新区棚户区三期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2 19:48发布单位: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项目监管地:华容区|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鄂州市红莲湖新区棚户区三期绿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XY-ZFCG-2025-03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703-2025-00110

3、项目名称: 鄂州市红莲湖新区棚户区三期绿化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397 (万元)

6、最高限价: 320.8 (万元)

7、采购需求:

鄂州市红莲湖新区棚户区三期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12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09月03日2025年09月09日,每天 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0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 2025年09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鄂州市红莲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

地 址: 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发展大道8号

联系方式: 13092718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翔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莲花雅苑3-4号楼3层3-2号

联系方式: 13308681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祝芹芹

电 话: 1330868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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